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有效管控耕地“非粮化”,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432号)、《四川省农业农业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财政腾退低质低效经果地恢复种植粮油作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468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9号)等文件要求,有效推动我县种植园地优化改造工作,积极做好资中县2023年种植园地优化改造项目,实施腾退低质低效经果地恢复种植粮油作物,并已通过镇、县两级验收,现将验收情况及拟补助资金情况公示如下:依据《资中县2023年种植园地优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资中县2023年种植园地优化改造项目全面完成后,由所在镇完成镇级验收,随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面积按照不低于50%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已于2024年4月18日、19日,5月9日对资中县太平镇任家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资中县太平镇红门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资中县银山镇观音寺村经济联合社、资中县银山镇黄莲树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资中县银山镇狮子岭村经济联合社、资中县银山镇双塘坊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资中县银山镇杨柳坳村经济联合社、资中县重龙镇官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资中县双河镇梨花村经济联合社、资中县公民镇高石坝子村经济联合社、资中县高楼镇天星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等11家主体实施的种植园地优化改造建设内容进行现场核实,均为抽查验收合格,公示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5月22日,附件:资中县2023年种植园地优化改造项目一览表资中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