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常州市科技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工作,主要支持国际技术合作研发、港澳台科技合作研发、创新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园区建设等方面,二、指南方向及支持方式(一)指南方向1.国际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1)“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5001支持我市单位机构,(2)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5002主要是围绕我市“1028”产业体系建设和创新型企业的培育,2.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5003支持我市单位机构面向港澳台地区,3.国际化创新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5004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积极拓展对外合作渠道,重点支持我市国际科技合作园区和在常高校建设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3)境外科技创业服务平台5008支持我市单位以与境外创业服务机构合作或直接投资的方式设立境外科技创业服务平台,中以、中德科技合作项目、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国际科技合作平台机构等,3.项目主要境外合作单位不得是项目申报单位在境外设立的企业或研发机构,2.项目负责人在研和已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达到3项及以上,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2.项目申报单位应就网上申报材料的全部内容征得参与者和合作单位同意,2.在“兑现服务-兑现申报”页面搜索“市科技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申报事项,纸质申报材料应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选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