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宜宾市科学技术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的通知》(宜科发〔2023〕24号),现将2024年度宜宾市科技创新券申领兑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企业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研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技术转移中介服务及科研设施设备共享、科技咨询及技术评估服务(科技查新服务、科技成果评价服务)、专利代理等科技服务所发生的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在“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实行实名注册申请及与服务机构互认互通,同一创新主体可以多次申领和使用创新券但须受到以下限制:1.同一年度内申领创新券金额上限不得超过设置的单个创新主体申领金额上限,(一)创新券申领宜宾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四川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中心宜宾分中心)对实名注册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创新主体在线申领科技创新券,(二)创新券兑付创新券兑付时需与服务机构在线完成互认互通服务确认后,宜宾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四川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中心宜宾分中心)根据创新主体提交资料进行在线审核:1.服务确认函,2.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宜宾市科技创新券兑付申请表》(见附件),3.企业与科技服务机构签订的科技服务合同复印件,需提供以上相关纸质资料到宜宾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四川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中心宜宾分中心)现场审核,四、平台注册(一)创新主体注册创新主体应在“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http://cxq.scstl.org/)进行实名注册,(二)服务机构注册服务机构应在“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http://cxq.scstl.org/)进行实名注册,6.其他相关科技服务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