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科技特派员选派委任工作机制,现就2022-2025年度区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通知如下:一、选派范围1.各乡镇、各部门、科技推广服务机构等单位的科技人员;2.在农林牧渔业中从事科技推广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3.农村乡土拔尖人才、具有一技之长的农村致富带头人、离退休科技工作者、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等;4.科技意识强的企业法人;5.区内科研院所及科技型企业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可选派为法人科技特派员,二、选派标准1.自然人科技特派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具有社会责任感,自愿到农村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年满18周岁以上,能够保证一定的时间深入农村开展工作,2.法人科技特派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无不良记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单位名义自愿从事农村科技服务与创业工作,履行社会责任;具有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产业技术服务、电商信息服务、农林特色产业及康养产业增值服务等基本条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实施科技服务和科技创业的人才队伍,应有不少于3名注册自然人科技特派员,四、相关要求1.请各乡镇、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并填写《神农架林区2022-2025年度自然人科技特派员申请表》(见附件1);请各乡镇推荐10人及以上自然人科技特派员;相关资料请于4月22日前报送林区科技局农林科技与成果科(可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