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25号)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面向社会开展的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以下简称技术技能类)的培训评价发证(含线上)活动,违规使用本机构以外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标识等,(三)违规培训、违规收费情况,各地对本地区面向社会开展的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进行全面自查,对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实行常态化管理,各地人社部门要联合编办、网信、经信、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活动进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假冒鉴定机构、人社部门备案评价机构的评价发证活动,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上的培训评价发证宣传活动进行审核监测,公安、民政、司法、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作出处理的:用人单位、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要及时向受理其备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加强职业资格制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人才评价政策的宣传解读,推行社会培训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公告制,各地要建立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