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设施农业发展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113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年初预算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及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1】9号)精神,为实施好我县新建设施水果避雨棚(含防鸟棚、防雹棚)补助项目,真正发挥项目对水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示范辐射带动效应,深化我县水果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我们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该项目的实施单位进行遴选,请认真领会项目申报要求,积极申报,一、专项补助资金额度、补助对象、资金使用范围、补助标准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4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设施水果避雨棚(含防鸟棚、防雹棚),规模连片面积不小于50亩,每亩最高补助不超过0.1万元,二、申报材料项目申请、实施方案(附实施主体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和法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种植基地土地证明,三、申报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四、咨询方式联系人:王咏华联系电话:0354—4623036寿阳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二O二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