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我市创新平台建设和运行,确保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洛市科〔2022〕80号)、《洛阳市中试基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洛政办〔2022〕52号)、《洛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洛市科〔2024〕3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洛阳市创新平台2023年度工作报告工作,具体内容如下:一、报送对象经批准组建或验收通过的2023年以前的市级重点实验室,经备案的市级中试基地、市级新型研发机构,二、报送内容(一)工作报告1.2023年工作总结,要有案例、数据作为支撑,2.2024年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目标任务及具体工作计划等,3.根据管理办法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工作报告提纲见附件1)(二)调查表1.《洛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2.《洛阳市中试基地运行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3.《洛阳市新型研发机构运行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三、其他要求年度报告将作为下一步运行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请各县区组织辖区内相关创新平台依托单位认真开展年度报告工作,并于5月29日前将《工作报告》及调查表电子版(Pdf盖章扫描版、Word版)汇总后报市科技局平台基地科,电话:63932963陈孟洲邮箱:lykjjcgk@126.com附件:1.《年度工作报告提纲》2.《洛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汇总表》3.《洛阳市中试基地运行情况汇总表》4.《洛阳市新型研发机构运行情况汇总表》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