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政发〔2018〕2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对2023年农业品牌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的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一、项目依据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农业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农〔2021〕236号)文件,农业品牌对于提升农业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乡村振兴、保护农耕文化以及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三、项目实施情况2023年度主要参与了茶文化宣传推广工作、茶文化促进会工作,还对参加重大农业展会的农业企业给予了补助,四、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年初财政预算安排102.5万元,根据2023年11月30日《关于要求调剂使用农产品品牌建设相关费用的函》,调剂出资金23.7675万元,实际支出78.7325万元,包括茶文化宣传推广工作经费30万元、茶文化促进会工作经费30万元、下达2022年度浙江农博会等重大农业展会参展企业补助资金18.7325万元,将奉化名优茶等农产品进行宣传推广,同时鼓励各大农业企业参加重大农业展会,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