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区各参保单位:根据《关于开展江西省社会保险依法参保企业红榜名单申报发布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287号)文件要求(附件1,以下简称《红榜名单申报发布》),决定开展新建区社会保险依法参保企业红榜名单申报发布工作,各参保单位对照《红榜名单申报发布》中申报对象、申报条件等要求,可填写《2023年度新建区社会保险依法参保红榜名单申报表》(附件2),报送至新建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申报流程如下:1.申请对象:新建区参保单位,3.申报条件:(1)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3)企业按要求及时足额纳税,(4)企业能够积极配合人社和税务部门开展社保、纳税等情况检查,前三年内无经法院、税务、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等部门依法查实的违反劳动、社会保险、税务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7)企业依照相关规定建立工会组织,4.申报材料:填写《2023年度新建区社会保险依法参保企业红榜名单申请表》,盖章后原件送新建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五楼参保征缴科,附件1:《关于开展江西省社会保险依法参保企业红榜名单申报发布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287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总工会关于开展江西省社会保险依法参保企业红榜名单申报发布工作的通知附件2:《2023年度新建区社会保险依法参保企业红榜名单申请表》申请表新建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