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9〕51号)文件要求,二、见习单位认定我县辖区内依法依规注册成立、社会责任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各类企业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如符合下列条件,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2.能够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并按时足额发放见习生活补贴,三、岗位征集程序1.申报单位提交资料:有意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的单位,2.审核:县人社局对各单位见习资格及见习岗位需求计划进行审核,确定见习单位,见习期间,用人单位应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2.就业见习补贴包括见习人员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和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见习单位可在见习生活补贴的基础上增发生活补助,结合见习学生所学专业、报名情况等与见习单位对接安排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