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政办发〔2022〕13号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2022年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单位:《吕梁市离石区2022年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实施农业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配合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工信局、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3.实施服务业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4.实施商贸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5.实施旅游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6.实施大数据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能源局、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文旅局、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安排专项资金奖励补助“链主”企业、战略新兴产业企业、科技创新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等市场主体,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单位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相关政策落实进行考核排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区行政审批局8498612《吕梁市离石区2022年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