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亭湖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亭委办〔2023〕18号)规定,经专家评审并报领导同意,现将2023年度亭湖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欢迎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举报,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9日,通讯地址:区委宣传部新闻科(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电话:66691027,区财政局教科文科(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电话:66690314,附件:2023年度亭湖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表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宣传部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2024年5月13日2023年度亭湖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