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4〕60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科技部、财政部决定开展2024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评价考核结果还将作为科技创新基地、科研机构等评估的重要依据,二、评价考核范围本次评价考核范围为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对其拥有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2023年度的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包括法人单位应开放仪器的运行使用总体情况,纳入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仪器情况,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2.请各参评单位对本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总结评估,5.本次评价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承担,010-82319708、82338083附件: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24年5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一、运行使用情况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基本信息,二、共享服务成效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情况和收入情况,三、组织管理情况科研设施与仪器新建和新购统筹管理情况,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开放仪器数量,在线服务平台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