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援助工作站的设立采取自愿申请、择优推荐、考查审批的原则,二、申报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基本办公设备;3.有1名(含1名)以上具备一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经验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工作站的日常工作;4.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础,较高的创新活跃度,获得国家或省级相关荣誉称号和奖励的单位优先考虑,三、申报程序维权援助工作站的设立应由市(州)知识产权局推荐提出,并提交申请单位填报的《贵州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等,省属重点高校可直接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符合设立条件的,由省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请各申报单位于6月30日前将《贵州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报送至邮箱:zscqbhc@sina.com,联系人:王彦君;联系电话:0851-85850111,维权援助工作站的设立采取自愿申请、择优推荐、考查审批的原则,二、申报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基本办公设备;3.有1名(含1名)以上具备一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经验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工作站的日常工作;4.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础,较高的创新活跃度,获得国家或省级相关荣誉称号和奖励的单位优先考虑,三、申报程序维权援助工作站的设立应由市(州)知识产权局推荐提出,并提交申请单位填报的《贵州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等,省属重点高校可直接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符合设立条件的,由省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联系人:王彦君;联系电话:0851-8585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