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5年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相关工作,(三)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二、支持方式与基本条件(一)市级财政资金扶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采取设备奖励方式进行支持,获得支持的项目为竞争性评审遴选项目,单个支持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二)入库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同一申报主体同一项目已申报其他专项资金项目的不得多头申报,履行资金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完成项目初审推荐,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得进入评审环节,对完工评价结果通过的项目,遴选生产经营状况好、技术先进、可持续发展能力强、有贡献的企业项目入库,无论项目最终是否获得资助,严禁项目承担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附件:1.惠州市开展2025年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有关工作要求2.完工评价申请材料3.项目入库申请材料4.项目汇总表5.绩效目标申报表6.要件审查表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5月13日(联系人:江松颖、2808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