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建筑材料登记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经审查同意,对江苏博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材料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燃烧性能A级),江苏博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BF匀质石墨复合保温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燃烧性能A级),海安拓城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混凝土实心砖MU20、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MU10,海安市恒安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预拌混凝土,海安市恒安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干混砌筑砂浆、干混抹灰砂浆、干混地面砂浆、干混普通防水砂浆、干混普通抗裂砂浆予以登记公布,登记证书有效期自2024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