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服务业企业:2023年我市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2023年支持服务业提信心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3〕15号),县(市、区)、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18:00,三、申报材料(一)2023年南宁市支持服务业提信心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奖励申报表(加盖公章),(三)在统计系统导出的统计报表(加盖公章):申请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奖励:提供入库后首次报数报表和2023年1—11月统计报表,申请现代服务业企业扩大规模奖励:提供入库以来至2023年每年1—11月统计报表,四、申报流程本次奖励申报工作通过“南宁市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线上申报的方式开展,在“2023年南宁市支持服务业提信心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奖励申报”页面中进行申报,(二)县(市、区)、开发区审核各相关县(市、区)、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登录“南宁市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后台管理系统,将加盖好发展改革部门公章的《2023年南宁市支持服务业提信心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奖励申报表》(附件2)和《各县区开发区申报服务业提信心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3)上传至后台管理系统后送市发展改革委审核,2023年1—11月产值首次突破0.3亿元(含)、0.8亿元(含)、1亿元(含),2023年1—11月产值达到1亿元(含)以上、10亿元以下,每增长1000万元给予5万元奖励,对于2023年1—11月引进的年产值超20亿元(含)以上的现代服务业企业,(二)我委牵头负责鼓励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与鼓励现代服务业企业扩大规模两项鼓励政策兑现工作,附件:1.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受理人联系方式2.2023年南宁市支持服务业提信心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奖励申报表3.各县区开发区申报服务业提信心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奖励申报汇总表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2023年支持服务业提信心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3〕15号)5.申报指南南宁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2024年5月10日相关附件下载:1.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受理人联系方式.docx2.2023年南宁市支持服务业提信心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奖励申报表.doc3.各县区开发区申报服务业提信心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奖励申报汇总表.xlsx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2023年支持服务业提信心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3〕15号).pdf5.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