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1)《申请表》(见附件2),申报材料:(1)《申请表》(见附件2),3.新增规上物流企业奖励申报条件:对2022年首次成功申报规模以上交通物流业统计且2023年全年营收仍达到规模以上的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申报材料:(1)《申请表》(见附件2),单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单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申报材料:(1)《申请表》(见附件2),单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单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申报材料:(1)《申请表》(见附件2),单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申报材料:(1)《申请表》(见附件2),(3)取得厦门市交通局关于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智能化建设项目补助凭证等证明材料7.市级重点物流企业奖励对2023年度获得市物流办首次认定的市级重点物流企业,申报材料:(1)《申请表》(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