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隆县就业服务中心拟申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短彩信业务服务费的公示为更好的宣传就业再就业政策,助力就业岗位的有效安置,为本县就业、创业者提供更好便利的服务,我县就业服务中心申请服务费6000.00元,于创业扶持资金中拨付,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精神,创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向社会购买创业服务成果,开展创业专项服务活动,扶持创业孵化,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现将该项支出予以公示如下:付款事项收款单位收款单位地址服务时间付款金额中国移动通信短彩信业务服务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河北省承德市开发新区东南山路0314-57780412024年2月1日--2025年2月28日6000.00公示时间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4日,请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反映,诚请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314-5053737,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