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晋江市财政局2024年5月11日“大美晋江”文化惠民演出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自信,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大美晋江”文化惠民演出补助资金是指市级财政安排的专门用于补助引进国内外表演团队演出,以及晋江市国有文艺院团、文艺类表演团体、文化艺术人才(个人)等晋江市演出的专项资金,第三条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晋江市财政局、相关执行单位分别履行下列职能:1.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晋江市财政局建立健全补助资金具体管理制度,2.晋江市财政局负责组织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绩效管理工作,第六条演出补助资金由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指导监督,福建省外表演团队每场演出补助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第十一条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演出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研究提出资金补助方案,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晋江市财政局2024年5月11日“大美晋江”文化惠民演出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自信,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大美晋江”文化惠民演出补助资金是指市级财政安排的专门用于补助引进国内外表演团队演出,以及晋江市国有文艺院团、文艺类表演团体、文化艺术人才(个人)等晋江市演出的专项资金,第三条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晋江市财政局、相关执行单位分别履行下列职能:1.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晋江市财政局建立健全补助资金具体管理制度,2.晋江市财政局负责组织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绩效管理工作,第六条演出补助资金由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指导监督,福建省外表演团队每场演出补助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