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不含已被认定为国家、省企业技术中心或分中心、建筑施工类省企业技术中心,二、材料报送要求(一)市企业技术中心所属企业按属地原则向各县区工信部门提交考核评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漳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试行)》,应填写2023年度数据,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二)各县区工信部门要指导辖区的市企业技术中心按要求报送考核评价材料,对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和依法终止的予以核实,(三)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市企业技术中心考核材料进行评价,并根据需要对部分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实地核查,三、考核结果运用(一)各县区工信部门要以此次考核评价工作为契机,对本地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指导、督促、帮扶企业精准提升创新水平,(二)根据《漳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将公告取消市企业技术中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