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笺〔2022〕415号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71号)(详见附件)要求,请各单位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网上申报工作,申报企业于5月4日前登陆申报系统(https://www.bdcases.org.cn)完成网上注册和申报项目的信息填报,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交各地经信部门,各地经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5月5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局,联系人:徐波、梁晓炜,联系电话:89292029、89292063,附件:工业和信息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15日附件:工业和信息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