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一轮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扬江政办发〔2020〕29号)和《江都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体示范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扬江农发〔2022〕32号)通知要求,经项目建设主体申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供销合作总社三方审核,拟明确由真武镇真武粮食种植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等12个项目建设主体承担2022年度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体示范提升项目建设,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如对拟确定的项目申报主体有异议,请于2022年4月25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和区供销合作总社反映,联系电话:0514-86552109、0514-86553917、0514-86865242,2022综合体示范提升主体公示.xlsx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