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建筑业企业: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4〕10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换领和延续工作,企业应对照《建设工程企业基本信息核对记录表》(详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4〕108号)附件4),三、市级资质延续工作1.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③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④人员申报延续前3个月的社保情况,责任单位:各县区建筑业主管部门)2.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责任单位:各县区建筑业主管部门)3.施工劳务不分等级: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责任单位:各县区建筑业主管部门)四、其他事项(一)符合换领相应资质证书条件的企业,(二)资质证书延续工作相关要求1.五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申请延续相关材料,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延续申请材料清单表》(详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4〕108号)附件3)中有关要求提供,2.一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申请延续相关材料,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有关规定提供,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5月9日关于做好淮安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