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按照《关于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3〕723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函〔2024〕40号)要求,现将我区无机碱制造等领域工业企业装置能效清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列举具体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自治区工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7日联系人:阿尔达克联系电话:0991-4523691(兼传真)电子邮箱:jmwhzc@126.com附件:自治区重点领域工业企业能效清单(第二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