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工信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465”现代产业集群发展的组织推动机制,创造产业集群发展良好氛围,根据《无锡市重点产业集群促进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无锡市重点产业集群促进机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申报单位为在无锡市“465”产业集群和“3010”产业链中提供公共服务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以及依托社会组织、骨干企业或其他机构成立的新型非营利集群发展促进机构,2.围绕无锡市“465”产业集群和“3010”产业链中某一特定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开展服务工作,4.专职人员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产业集群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服务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对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集群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集群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各产业专班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四、申报材料1.无锡市重点产业集群促进机构申报书,(详见附件2)3.相关证明材料:(1)单位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于5月24日(星期五)前将纸质材料1份(加盖公章)报市集群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附件:附件1:无锡市重点产业集群促进机构申报书.docx附件2:申报主体责任声明.docx无锡市“465”现代产业集群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