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岗位申报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就业见习岗位申报,二、服务内容各类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提出就业见习岗位设立申请,由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负责认定,三、实施依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400号)第三章,四、服务对象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五、实施主体服务对象所在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七、申请材料1.见习基地需求情况表,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5.就业见习培训计划,八、办理形式现场办理:乐至县民乐路87号人力资源大楼二楼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指导股,网上办理:1.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03.218.134/,九、服务时间1.现场办理:工作日08:30—12:00,2.网上办理:全天,十三、咨询方式现场咨询:乐至县民乐路87号人力资源大楼二楼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指导股,十五、备注材料2可通过部门间信息系统协同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