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宝安区高层次人才产业类经营管理领域9个项目、科技创新领域2个项目,现将上述11个项目的业务有关安排公告如下:一、2022年5月18日24时起,“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认定”业务停止申报,2022年5月18日24时前已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提交申请,2022年5月18日24时后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再受理,经审核退回申请人须补充文字性材料的申报记录,若符合“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其他所有条件的,后申报”的方式予以办理,备案通过且补齐“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所需材料后,备案方法与申报方法一致: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按操作指引填写宝安区高层次认定申请表并上传所需材料,备案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24时,需在完全满足《〈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操作规程(2020年修订版)》相关业务条件后的30日内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不再受理,附件: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业务清单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18日附件:1.附件: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业务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