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采取合理提高小型微型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措施,优化审批流程,确需加速折旧的,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六十,督促改进,受理中小企业的投诉、举报,中小企业有权要求拖欠方支付拖欠款并要求对拖欠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中小企业收取费用,中小企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有权拒绝和举报、控告,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