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团队成员应无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科研信用行为,3.纳入国家科技统计制度的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鼓励单位依托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申报项目,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没有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推荐单位分为市州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部门(厅委局和省直属厅局级事业单位)、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湘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科研院所)、省属本科院校六类,1.市州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推荐属地内园区(基地)、职业院校、企业等单位申报的项目,2.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要推荐其归口管理单位和注册在国家高新区的企业申报的项目,3.省直部门主要推荐其归口管理单位申报的项目,4.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省属本科院校主要推荐本单位申报的项目,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通过湖南科技云平台“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完成项目申报推荐(推荐不属于本地区或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项目不予以受理),联合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联合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国家高新区、省直部门(厅委局和省直厅局级事业单位)、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湘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科研院所)、省属本科院校等单位推荐的项目,由相关推荐单位初审汇总后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五、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1.申报流程咨询:0731-88988730、889887322.申报指南咨询:技术创新处(负责专题1—9):0731-88988601科技安全处(负责专题10—11):0731-88988891科技合作处(负责专题12):0731-88988660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负责专题13):0731-889887123.湖南科技云平台操作咨询:0731-84586779、84586921、84586761附件:2024年度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