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新棉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拟定了石棉县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石棉县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其他相关权利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新棉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具体事项由新棉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逾期未办理补偿登记或无登记材料的,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在征收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予办理补偿登记,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新棉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四、本公告期限为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31日,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石棉县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范围图石棉县人民政府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