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18〕35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税)发〔2019〕319号)规定,经西吉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西吉县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2023年度西吉县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附件:2023年度西吉县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附件2023年度西吉县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1.西吉县清源和谐社区服务中心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