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事业与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衢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的总领下,为进一步优化完善衢州市区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布局,为此,衢州市住建局会同市资规局组织编制《衢州市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条文规定,该规划已通过衢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现将该规划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30日止,请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单位,我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反馈方式:(1)书面意见请邮寄至衢州市智慧新城钱江大道2号智慧新城数字经济产业园A座730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8080317(3)邮箱:catch9014@sina.com附件:《衢州市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pdf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