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度)>的通知》(桂商流通发〔2023〕9号)有关要求,现就2024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各地辖区内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应用绿色设施设备、促进绿色消费的大型商业综合体,(二)企业负责人重视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申报创建绿色商场的企业主体对照《<绿色商场>(GBT38849-2020)国家标准》(附件1)进行自查,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对照《<绿色商场>(GBT38849-2020)国家标准》(附件1),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有序开展2024年绿色商场创建活动,申报创建绿色商场的企业主体完成自查整改后,附企业创建绿色商场申请报告,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对照《<绿色商场>(GBT38849-2020)国家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6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至自治区商务厅流通处(一式三份),自治区商务厅将对照《绿色商场创建评价指标(试行)》(附件2),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认真对照《<绿色商场>(GBT38849-2020)国家标准》,指导企业开展2024年绿色商场创建活动,并于6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商务厅流通处,附件:1.《绿色商场》(GBT38849-2020)国家标准2.绿色商场创建评价指标(试行)3.绿色商场创建自评报告(模板)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