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苏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字〔2017〕1号)及有关规定,苏州市工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4年度苏州市本级工业技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商,一、遴选单位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节能评审服务商三、遴选要求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单位3家,请仔细阅读《苏州市本级工业技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商申报书内容要求》(附件)相关要求,3.具有近3年节能评审相关工作业绩,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苏州市工信局网站,下载《苏州市本级工业技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商申报书内容要求》(附件),申请单位需通过邮寄方式密封提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商申报书》(五份),对申请单位的申报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商,签订节能审查委托评审协议,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后,应根据《关于苏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调整补充条款的通知》、《关于印发〈苏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方案(暂行)〉的通知》等的规定开展专家评审、现场踏勘,苏州市工信局会根据第三方节能审查评审意见出具审查意见,附件:苏州市本级工业技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商申报书内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