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惠府〔2019〕12号)《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惠市委办发电〔2019〕6号),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和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品牌的企业进行奖励,计划安排奖励9家企业,现将资金安排计划和绩效目标表下达给你们,请联系同级财政部门,企业要对财政奖励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贷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同时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获奖励企业应自觉接受工信、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附件:1.2024年惠州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品牌专项奖励资金安排计划表,2.2024年惠州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品牌专项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4月29日(联系人:梁宇,电话:2808350)附件1:2024年惠州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品牌专项奖励资金安排计划表.xls附件2:2024年惠州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品牌专项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