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工业、商贸流通业、科技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四)编制区级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现代服务业等产业企业的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及现代服务业等企业技术研发与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五)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十)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十一)协调管理全区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拟订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拟定支持工业、信息化领域项目及相关领域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