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现将《中山市体育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第六条专项资金申报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属于体育服务企业的:1.单位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中山市,申报单位同一年度同一项目只能在市级财政扶持资金中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第三章扶持标准第七条专项资金扶持标准:(一)培育商业体育赛事,第八条扶持项目专项资金一般采取“事后申报,综合考虑市体育服务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情况,(四)负责本专项资金申报、调整、使用情况及信息公开工作,第十二条申报单位职责:(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四)接受相关部门对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项目评审、资金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市教育体育局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开发布专项资金的申报指南,市教育体育局在门户网站上对“资金扶持项目”评审结果向公众进行公示,(二)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市教育体育局将组织专家对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并按规定向市财政部门报送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材料,市教育体育局将对申报单位项目完成情况、完成效果,原《中山市体育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市体育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