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小型渔船检验办法的通知》(云交规【2021】1号)文件要求,下列渔业船舶已经通过渔船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符合渔业船舶登记、发证条件拟予以渔业船舶登记、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877-4011647向峨山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峨山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