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开展金融助残服务的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强化残疾人就业创业支撑保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服务对象本金融助残服务主要针对有创业意愿和贷款需求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具有劳动意愿和相应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服务对象应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二、资格审核1.资料提交,当地邮储银行分支行协助贷款申请人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提交资料包括:(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3)《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2.资格核实,人社部门对贷款申请人资格进行核实,对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出具《借款人资格核实证明》,办理时间:2024年4月26日开始办理地点:河津市延平街与永兴路交叉口社保和就业保障大楼(610办公室)联系人:孙振渊电话:13363481938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