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金融服务领域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的公告为推进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4号)、《温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温政办〔2023〕77号)有关规定,现公开苍南县金融服务领域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情况,经发布征集通告、有关单位申请、专家论证评审、协调机制会议审议等环节,确定:温州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MA2L10742G)为苍南县金融服务领域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依法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活动,具体应用场景为“数据得贷·风险预警”场景,授权运营期限2年,苍南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