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县税务局〕(二)落实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职能部门〕二、加大个体工商户服务供给(六)加强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武义监管支局、县市场监管局〕(七)加大创业服务力度,支持县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和品牌指导服务站向个体工商户提供知识产权政策咨询、专利商标申请注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九)开展“服务月”活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级各有关部门〕三、拓展个体工商户发展空间(十)开展分型分类培育,〔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级各有关部门〕(十一)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级各有关许可部门〕(十二)支持开展线上经营,〔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力社保局〕(十三)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级各有关部门〕五、强化个体工商户发展保障(十八)完善质量服务,为个体工商户提升质量管理能力、质量竞争力提供免费咨询和帮扶服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十九)加强标准和计量服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商务局〕(二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体局〕(二十一)加强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监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