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山杏改接杏扁、平榛林提质增效、林下种药等经济林产业项目的单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家庭林场及农户等经营主体),栽植2年生以上平榛苗,原则上水果部分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管理,水果以外部分由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项目管理,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协助推进项目管理工作,有意愿发展经济林产业的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实施前向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初验合格后申请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由主管部门会同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成立验收组,主管部门对确定的拟奖补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奖补金额等信息进行县、乡(镇)、村三级公开公示,县发改、财政、行政审批、农业农村、林草、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经济林产业发展奖补工作领导小组,补助项目审核、奖补资金筹集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经济林产业发展奖补工作,全力推进奖补项目建设,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编写水果部分经济林产业年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