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白山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白山工信运行〔2022〕34号市直各相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各相关县(市、区)工信局、市直各有关工业企业:按照市政府安排,现将《白山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流程(试行)》印发给你们,各相关县(市、区)工信局参照本流程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流程,白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白山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流程(试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统筹推进全省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有序启动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2〕7号)要求,现就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制定本流程,二、申报材料申请复工复产的市直工业企业需提供如下材料:(一)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二)企业复工复产申请书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承诺书,包括员工居住地、14天内离白返白信息、核酸检测信息、是否属于解除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人员(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居住在封控区管控区人员、未参加集中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员工暂不返岗),三、现场复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市经济开发区指派专人到企业复核复工复产准备情况,是否制定科学细致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人员排查制度、核酸及抗原检测制度、门岗体温监测制度、网格化生产管理制度、科学用餐制度(禁止堂食)、人员车辆管理制度、公共场所消毒制度、临时隔离点设置及管理制度、员工防护培训及心理疏导等各项工作制度,四、企业按要求报备相关材料并经各行业主管部门、市经济开发区现场复核后即可恢复生产,各相关县(市、区)工信局参照本流程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流程,市直重点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报备部门任务分工序号企业名称报备部门备注1施慧达药业市工信局2喜丰塑业市工信局3琦祥纸业市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