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全市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系统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委农发〔2024〕1号)要求,现将2024年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家庭农场示范场,(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时组织辖区内登记存活2年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示范社的申报工作,择优组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围绕食用菌、茶叶等特色产业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参照《区农林局关于培育发展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的通知》(万盛经开农林发〔2019〕115号)、《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万盛经开发﹝2021﹞26号)的基本条件,参照《区农林局关于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通知》(万盛经开农林发〔2019〕130号)要求执行,申报对象须认真填写《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家庭农场示范场申报表》(附件1),(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填写《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书》(附件4),并提交以下材料:1.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三)各镇要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修复工作,对于未经营或无实质性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请各镇通知辖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万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群(微信二维码见附件6),联系电话:48288381电子邮箱:915790616@qq.com附件:1.万盛经开区家庭农场示范场申报表.doc2.万盛经开区家庭农场示范场生产经营规模标准.doc3.万盛经开区评定并监测合格的国家级和市级示范社名单.doc4.万盛经开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书.doc5.万盛经开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标准.doc6.万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群二维码.doc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农林局2024年4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关于做好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doc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