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龙江金牌导游”培养及“金牌导游”工作室项目建设的通知》(黑文旅发〔2023〕78号)要求,现将2023年“龙江金牌导游”培养项目拟结项人员名单和“金牌导游工作室”建设项目拟结项工作室名单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4月30日,共5个工作日,二、公示对象见附件,三、公示要求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个人可通过书面方式向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反馈(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97号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附件:1.2023年“龙江金牌导游”培养项目拟结项人员名单2.2023年“金牌导游工作室”建设项目拟结项工作室名单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4月24日附件1:2023年“龙江金牌导游”培养项目拟结项对象名单附件2:2023年“金牌导游工作室”建设项目拟结项工作室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