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鲁环发〔2023〕6号)相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豁免企业的申报和审核工作,经企业申请、区县初审、市局复审等程序,拟确定济南富聚春包装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第二批豁免企业,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4日至4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联系电话:0531-51798362电子邮箱:daqichu@shandong.cn附件:第二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企业名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4月24日附件:第二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所在市所属行业豁免生产线名称及编号豁免类型1济南富聚春包装有限公司济南市印刷业纸箱及纸盒印刷002号、005号、006号生产线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2威海市泰宇印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威海市印刷业1-5号印刷生产线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3文登市艺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威海市印刷业1-6号瓦楞纸箱生产线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4山东鑫海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滨州市印刷业印刷线01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5邹平隆达印务有限公司滨州市印刷业印刷线SC002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6邹平乾艺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滨州市印刷业印刷线QYJY001、印刷线QYJY002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7山东锦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滨州市工业涂装喷涂车间1号线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8菏泽市恒达印务有限公司菏泽市印刷业书刊生产线1号、试卷生产线2号末端治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