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依托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现场勘察、会议评审等程序,现对2024年度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期满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至4月28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均可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发展规划处熊卫华0991-3838644诚信监督电话:0991-36522313839835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邮编:830011附件:2024年度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期满验收结果名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