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3〕22号、苏财农〔2023〕48号)、《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农〔2023〕61号、苏农计〔2023〕28号)等文件精神,对照项目申报条件,昆山市耕地质量与植物保护站等单位申报的80个项目经与市财政局联合批复确认实施,现予以公示(项目清单及批复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止,如对公示项目有情况反映,请与昆山市农业农村局内部审计室联系,电话:0512-57378794,反映情况和问题,反映人可以提供联系电话,昆山市农业农村局内部审计室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项目申报资格的,终止项目实施,附件:1.2023年昆山市中央专项资金安排项目清单2.2023年昆山市省级专项资金安排项目清单3.关于2023年省以上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第一批)的批复(昆农〔2023〕91号)4.关于2023年省以上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第二批)的批复(昆农〔2023〕118号)5.关于2023年省以上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第三批)的批复(昆农〔2024〕7号)昆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