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宜市财工发〔2021〕25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经信和财政部门初审并联合推荐、市经信局符合性审查、第三方机构评审、集体研究、函询,确定了2023年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的89个申报补贴类项目和58个“免申即享”试点示范类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23日至4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4月29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电话:0717-6222934、0717-6330152邮箱:2239965683@qq.com、824157412@qq.com附件:2023年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清单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宜昌市财政局2024年4月23日。